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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首頁 > 研究與觀點 > 一招兒區分清楚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更新:2022年02月11日點擊:740
各類知識產權侵權中,給權利人帶最大損失的非侵害商業秘密莫屬。相應,各國對侵犯商業秘密的打擊最為嚴厲,情節嚴重的會上升到反間諜、產業和國家安全的高度。但是,商業秘密侵權發現難、舉證難、維權難,在巨大利益的吸引下,最為高發。
什么是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從形式上指權利人所掌握的,可加以商業利用以獲取商業利益,且采取了保密措施、不為公眾所知的信息。
商業秘密是依法形成的財產,商業秘密的權利人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包括就商業秘密享有壟斷性排他權,即有權依法禁止他人取得、披露、利用屬于和源自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權利人有權就侵權行為向侵權者取得合理賠償。
通常,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依照法律要求,具備以下屬性的商業信息即構成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
秘密性:不為公眾所知;
價值性:權利人通過商業利用,可以取得商業利益;
保密性: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什么是技術秘密?
技術秘密指構成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
權利人謀求獲得專利保護的技術方案,在被公開之前屬于商業秘密中的技術秘密。技術信息在專利申請過程中被公開后,因為其秘密性受到破壞,就不再屬于技術秘密,無論專利申請是否獲得授權。
以下行為屬于侵犯商業秘密的侵權行為:
不正當地取得商業秘密,指不經權利人許可自權利人處獲取商業秘密;
對不正當取得的商業秘密加以利用或披露;
對于經權利人許可而取得的商業秘密,以超出權利人許可范圍的方式加以利用或披露,包括未履行保密義務。
例如,A掌握某項技術秘密x。B通過獨立研發,也掌握了x。這種情況下,B可以對x任意加以利用、披露、公開,均不構成對A之商業秘密的侵犯。如果B將x公開了,則導致x的秘密性受到破壞,A所掌握的x也不再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了。這一過程中,B的所有行為都是正當的,不構成對A的侵權。
如果B未將x公開,而是將之作為技術秘密不使用或僅在保密狀態下使用,則形成了A和B分別掌握同樣商業秘密的情形。二者的商業秘密均受法律保護。
例如,C公司誘使A公司的技術人員甲違反保密規定透露了A公司的商業秘密,則C公司和甲都侵犯了A公司的商業秘密。
法律支持權利人依法要求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如果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嚴重到觸犯刑律,侵權行為人將受刑事處罰。